董里客家會館從前是儀和館,由32名惠州人所創設者,先僅悉其中二姓名,一位名黃誠,另一位名李有,其餘姓名失傳,會址是曾貴所擁有,惟不知七何許人,屋地是曾貴賣給32名惠州人,屋地過名時,只用中文寫下地契,這32人士在什麽噠叻(即董里)之外圍,叫作滿彭區,距離田噠叻約3公里,他們來趕超市時,即將隨身所帶之粗重用物,如腳車,竹籃、籮筐、竹擔等,寄放儀合館,回家時才將各物帶回。儀合館買後,因無人看管,由曾貴占為己有,因為契約之用只用中文,沒有泰文,因為中文在泰國法庭上不被承認,故在法律上完全無效。 曾貴向寄放各物者斂收稅收,眾惠州人群起反對,因為此屋是用錢買了的,只委託你暫代看管為何要收稅:曾貴堅稱沒有泰文契約,僅用中文,在泰法庭是行不通的,故強辯並沒有將此屋賣給對方。黃誠與李有不甘平白損失告上法庭。但當年曾姓人在什田人多勢大,法庭上有人做後台,所以黃誠等眾在什田法庭敗訴。一些惠州人灰心,紛紛各自退出,只有黃誠于李有不服氣,而將此事與客家僑領胡文華先生磋商。黃誠于李有表示,大家都是客家人,若能勝訴,取回其產權,願將此產權送給客屬會館為館址。 那時,恰巧胡文華先生與眾客家鄉親,正磋商籌設客家會館事,因無館址,而常常在李漢松先生所經營之仁濟堂藥材店後面議事,今黃誠與李有二人來訴,且說能勝訴,願將此館送給客家建會館。 曼谷客屬總會理事長當年為劉漢華先生。胡文華先生即赴客屬總會,將此事與劉漢華理事長磋商。劉理事長知悉事由因果後,特別宴請四位最高法庭庭長,將此事向庭長報告。他說:華人在泰國做任何買賣,有以『信用』為主,且多以中文做契據。正如義和館,只作了中文契據。沒有泰文,在內地二個法庭都敗訴,諸庭長明白原因後,提示黃誠與李有將此事再告到曼谷最高法院,結果高庭宣判黃誠與李有勝訴,董里客家會館由此而得,這完全得力於總會理事長劉漢華先生,功德無量。眾多惠州鄉親全體參加客屬會館為永遠會員。 昔年發起組織董里客家會館人中有胡文華先生、李漢松先生、邱九棟先生及廖彩明先生,還有多位智識之士。 2502年胡文華先生擔任首任董里客家會館理事長,一連任6屆,至逝世為止。 1970年,董里客屬會館選舉第7屆理監事,結果胡文華先生之張公子胡修堯先生當選,胡修堯先生連任8屆理事長至第14屆,共16年。 1988年元月21日在本會2樓禮堂召開第15屆理監事會聯席會議,陳銕林被補選為理事長,賴各理監事同心同德,順利主持至第21屆。因年事已高,乃親向陳天德先生要求接任第22屆理事長,今2006年年士十杪第24屆將屆滿,陳天的先生還是最佳人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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